阳春三月,范长江新闻学院开展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法案活动。在专业负责人的带领下,老师们认真学习、积极讨论,从不同视角解读了新法案。
播音主持教研室的老师分享到:“作为高校教师,要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道德准则,不作弊、不抄袭、不剽窃,时刻本着做学术要踏实、要敢于坐‘冷板凳’,来不得半点虚假的态度来对待学术中的每一个问题,努力践行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学术精神,杜绝凭空想象,坚持脚踏实地的做事情,拒绝‘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封闭保守心理,以开放的心态与学界同行、向前辈学习。”
新闻传播教研室的老师提出:“新闻学院的师生一定要注意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节目中含有其他媒体已经发表了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等时事性文章或节目,虽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网络与新媒体教研室的老师从作品创作者的角度出发说到:“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完善执法手段,是对作品创作者最大的鼓励和保护。一件成型的作品凝结着创作者的时间、心血甚至可能是一段人生,作品要经历构思、取材、组织、修改调整等各类繁琐的步骤所耗费的时间短则几星期,长则几年甚至几十年,这样的作品呈现给观众,如果不加保护,被人随意盗用、剪辑,对于创作者来说无不是一种伤害,对于作品也是一种亵渎。
新时代,新要求,著作权法的完善,保护和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当前我国正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对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起到重要作用。教师是高等学校和教育过程的主体,教育创新工作的开展必然要依赖于教师,同时作为具备主观能动性的主要力量,是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基础。而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更应该努力在教学、科研上创新,努力向一名创新型教师发展,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