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53号)规定,现就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从2018届(含)起,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密配合,适应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提前的实际,在毕业学年开始后,及早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高校要以学籍归属为原则,做好接受毕业生申请和资格审查等具体工作,既要防止遗漏,也要杜绝虚报冒领。
三、资料上报时间:待定(二级学院暂不收资料,只需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准备好相关资料,具体收资料时间,等待通知。)
四、申报所需资料: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1、学生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复印件(印章页和成员页),
4、不在同一户藉本人须提供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藉证明,
5、低保金领取银行流水(加盖银行章);
6、社保卡复印件(本人四川社保一卡通,省外学生必须是五大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
第二类: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
1、学生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残联颁发的残疾证复印件(印章页,需注意出具的证件在有效期内)
4、不在同一户藉本人须提供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页)或公安部门(户藉地派出所)开具的户藉证明;
5、社保卡复印件(本人四川社保一卡通,省外学生必须是五大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
第三类:残疾学生:
1、学生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残联颁发的残疾证复印件(印章页,需注意出具的证件在有效期内);
5、社保卡复印件(本人四川社保一卡通,省外学生必须是五大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
第四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1、学生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与银行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本人四川社保一卡通,省外学生必须是五大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
第五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1、学生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扶贫局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4、不在同一户藉本人须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藉证明;
5、社保卡复印件(本人四川社保一卡通,省外学生必须是五大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
第六类:特困学生:
1、学生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民政局发放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本人四川社保一卡通,省外学生必须是五大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
五、温馨提示:
1、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务必清晰;
2、所有属家庭关系学生,学生与领证者必须是直系家属或本人,其余关系均不领取;
3、学生本人社保卡,务必开通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
4、学生本人社保卡必须是四川的,省外学生社保卡务必是5大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
5、学生本人若无社保卡,不得代领,请自行前往相关银行进行办理。
6、所有材料,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按时、保质提供,若因学生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造成的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
7、请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上交的各种资料严格把关,并按照提供资料的顺序排好,若因二级学院把关不严,造成的责任,由二级学院负责。
8、准备材料的过程中若有疑问,请直接电话联系招生就业处孟发兵老师,联系电话:13980215559,08322340613。
招生就业处
2021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