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就业率,根据内师发【2014】146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对于就业的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对2016年就业工作付出努力的教师进行奖励,现将就业奖励分配如下:
康超:400元,其中研究生2名,奖励200元,中12.4班和中12.5班超额奖200元;
杨光辉:300元,其中研究生1名,奖励100元,基层项目1名,奖励100元,中12.6班超额奖100元。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4日。
公示地点:范长江新闻学院官网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或电话向书记办公室反映,过时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832-2349830。
范长江新闻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