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评选 2016年“十大学雷锋学生标兵”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数:   日期:2016-07-07   字体:【

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社团:

 自2011年以来,学校连续评选表彰了“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十大学雷锋标兵”、“十大创新实践学生”和“十大我最喜爱的老师”,学校涌现出了大批先进典型,包括2名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和2名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向全社会树立了学习典范。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努力营造“诚信、友善”的氛围,促进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形成,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主动助人为乐、对人友善、服务他人,挖掘选树一批在思想道德方面具有先进事迹的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校学生树立奉献意识,提高在校学生的道德素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十大学雷锋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会

  协办: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内江师范学院团委宣传部

二、活动主题

明理知耻行善义、崇德尚明学雷锋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2017年3月

四、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五、参选要求

1.总体要求

(1)先进性:事迹真实,符合时代主旋律,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2)典型性:“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主题表现突出,事迹感染性和示范作用强;

(3)时代性:以雷锋为榜样,发扬“钉子”精神,刻苦学习文化知识,自强不息,奋发向上;

(4)充分体现我校“明德 博学 笃行 创新”的校训精神,与我校构建和谐校园主题相吻合;

2.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3.满足基本条件者,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方可申报

(1)对开展学雷锋活动态度端正,行动积极,在学习和实践雷锋精神方面有突出事迹,

比如:长期帮助残疾人、孤寡老人、困难军烈属或其他弱势群体等

(2)热爱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事迹突出。从身边小事做起,长期坚持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

六、评选安排

本次评选着重发掘先进事迹的创新层面,寻找身边的创新创业个人或团队,努力做到校内师生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分为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动员布署、材料收集——学院、社团初评——候选人宣传展示——学校评定及表彰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布署、材料收集(2016年6—9月)

1.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社团在本单位内做好宣传和动员布署工作,认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激发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创新创业典型事迹、典型人物;

2.通过个人自荐、班级推荐、他人推荐、社团推荐、网络推荐的方式,各参选人将报名表(附件1)、事迹材料,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红或蓝底照片一张,以及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面貌的照片)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到所在单位;学生社团推荐参评者将材料上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部;网络推荐可以采取手机拍摄(拍摄的照片要能反应人物风采)+文字简述(文字简述不超过50字)+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将报名信息关注并发送到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博、微信(新浪微博:内江师范学院团委学生会,微信:青春内师)。各单位将参选人及事迹审核汇总并存档保存。

第二阶段:学院、社团初评(2016年10月15日前)

1.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评,选出1—2名(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推荐2名,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定,学生社团部推选不超过2名,网络推荐不超过2名。

2.10月16日前,各单位将候选人的报名表、统计表、事迹材料、两张以上的照片以电子档和纸质档的形式,与电子档先进事迹DV短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参评资料上交至校团委宣传部。同时,各单位对本单位候选人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候选人宣传展示(2016年10月16日—11月30日)

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向学校提交推荐候选人材料后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对本单位候选人进行宣传展示,校团委宣传部收到候选人推荐材料后,通过网络、宣传栏、展板、新媒平台体等多种渠道对参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同时面向全校范围展开对候选人的采访报道工作,让更多人了解、熟悉、学习他们的创新创业精神。

第四阶段:学校评定、后期表彰(2016年11月—2017年3月)

1.学校评定。主办方在收到各单位推荐材料后组织网络投票、微博投票、微信投票、现场投票、专家评审五个投票环节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10名“2016年十大学雷锋学生标兵”,其余校级候选人将获得“2016年十大学雷锋学生标兵”提名奖称号;

2.后期表彰。举办“2016年十大学雷锋学生标兵”颁奖典礼,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励。

3.“十大学雷锋学生标兵”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评优评奖中享有优先权。

七、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加强领导并精心组织,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认真组织自荐和推荐,发掘身边的相关事迹,积极推荐在励志奉献、创业就业、创意比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优秀的学生参与评选,深入挖掘,树立典型;

2.充分利用海报、学院网站首页等渠道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主办方将在团委网首页、学工网首页开辟本次评选活动专栏进行宣传展示。校团委宣传部将对本次活动全程报道,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博:njtc2011@sina.com,官方微信:青春内师,将作为本次活动宣传和评选的重要阵地,敬请关注;

3.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人物事迹要真实、突出、先进,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八、其他事宜

 活动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活动联系人:张宇清(17808324757)

左娟(17808323987)    

 附件1: 候选人信息表

 附件2: 参选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学生工作处(部)、团委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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