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来源:   作者: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数:   日期:2017-12-25   字体:【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并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申报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内高校全日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可以享受一次求职补贴,并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凡申请成功的我校2018毕业生均可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补贴(以最后四川省教育厅反馈名单为准)。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1、低保证复印件;若低保证上低保帮扶一栏中无毕业生名字,请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以便证明为同一个家庭。(注:确实无低保证,可提供银行流水单,并盖银行鲜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1、家庭成员残疾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证明为同一家庭;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户口在内江全市的毕业生提供姓名、身份证号、住址、人员类别,由内江市人社局统一确认。其他地市的毕业生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扶贫移民局提供的确认证明并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四)残疾毕业生:

1、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五)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学生提供贷款合同有效部分复印件(有效部分为:合同首页内侧页面、贷款金额页面、双方签字盖章页面);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要对提供申请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填写的《四川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和签章的纸质文档以及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于201814日周四前报送招生就业处张婷处。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在毕业年级学生中进行全面宣传,并切实做好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既要防止遗漏,也要杜绝虚报冒领,让国家出台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同时,各学院要严格审查,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一切责任将由学院自行承担,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上报后如果材料审查不通过,将不再予以补报。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婷  0832-2340613

   

附件:四川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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