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范长江新闻学院   作者:编辑:宋秋莹   点击数:   日期:2021-11-08   字体:【

各二级学院:

近期,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自贡市、成都市和重庆市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并呈快速发展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学校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根据四川省和内江市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现将学校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严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各二级学院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迅速进入应急状态。要坚持生命至上,始终把同学们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深刻认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到严防死守。

二、从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举措

(一)各二级学院疫情防控举措与要求

1.时刻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对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要责任到人,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2.时刻关注疫情形势,动态排查近期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学生并将相关情况向社区和学校报告,确保全部排查到位、处置规范妥当、报告及时准确。

3.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全面做好流调溯源和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

4.常态化做好学生健康状况排查,随时提醒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对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诊。

5.加强学生疫情防控教育,通过班会、微信群、公众号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加强防控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学生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6.持续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请销假”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发热症状监测等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7.做好涉疫人员的心理安抚与服务工作。

8.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严格按照谁申请、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学生请销假制度。

(二)学生疫情防控措施与要求

1.在校在内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离内、非必要不聚集”,原则上不跨区县流动、不私自离开内江,禁止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和涉疫地区所在城市。确需外出,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的学生,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在内江市外实习学生,暂不返校。确需返校的,应提前向所在学院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返校。对未经批准而擅自返校的学生,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川内符合返校条件学生须持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校。

2)川外符合返校条件学生,须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内,返内后及时再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方可返校。

3)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返校。返校条件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3.如有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四川天府健康通被赋黄码、红码”及与阳性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积极配合社区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4.进出校门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主动扫场所码,并积极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身份信息查验”。

5.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1)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

2)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加强室内通风、消毒。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涉疫地区人员,应主动报告学校和所在地社区(村),配合做好管控措施。

4)根据内江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通知通报,认真核查本人活动轨迹是否与有关确诊病例重合,如有重合须立即向学校和所在地社区(村)、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

5.坚持非必要不聚集,尽量减少人员交叉接触,保持安全距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第一时间跟进处理。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自备够一个月用的医用外科口罩等防疫物资,因经济困难无法购置的,请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帮助。

7.应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和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间隔达6个月的学生,及时就近进行新冠疫苗加强接种,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8.尽量错峰错时就餐,减少堂食,鼓励自带餐具,戴口罩进入食堂。不同宿舍楼栋不得走动,同一宿舍楼栋减少串门。避免交叉感染。

9.时刻关注疫情发展变化,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健康积极心态,加强体育锻炼,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支持配合属地及学校各项防控工作。

三、从严管控一切聚集活动开展

1.校内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应停尽停、应缓尽缓。

2.严格执行活动审批制度,“谁组织、谁审批、谁负责”。

四、从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1.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阻击疫情传播。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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