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长江新闻学院 2018级自主专业实习管理办法(2021年)
来源:范长江新闻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1-08-27   字体:【

2018级各班级:

学院本着学生安全与专业训练同时保证的目的,现将自主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学院有权取消其专业实习成绩(将影响按时毕业)。

一、自主实习单位资格审查:

1.专业实习单位经营业务范围必须与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相关。

2.在非专业相关单位开展专业相关实习的,例如银行、政府、企业宣传部门,需要额外提供实习内容说明书,详细说明实习从事的工作内容,并由实习单位盖公章。

3.除事业单位性质的广播电视台、报社、网站、融媒体中心等专业相关实习单位以外,其余类型实习单位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交说明:以上文件实习单位资格审查相关文件学生保存纸质版(实习完成后统一提交),将电子扫描版发送班主任,交学院审查。  

二、通过自主实习单位审查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购买的保险单

2.自主实习申请书(附件1)

3.自主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

4.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3)

5.自主实习开始后,学生每周提交自主实习过程管理表(附件4),共12周。

6.实习完成后,按学校要求,手写填写专业实习成绩考核鉴定表。(附件5)


提交说明:

个人购买的保险单、自主实习申请书(附件1)、自主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3)需在实习开始前完成,学生保存纸质版(实习完成后统一提交)将电子扫描版发送班主任,交学院审查。

实习开始后,每周提交自主实习过程管理表,学生保存纸质版(实习完成后统一提交)将电子扫描版发送班主任,交学院审查。

实习结束后,将实习单位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实习内容说明等)、个人购买的保险单、自主实习申请书、自主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自主实习过程管理表、专业实习鉴定考核表,全部纸质版,装档案袋寄回给各班主任,收集完整后交学院存档。


范长江新闻学院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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