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各班级:
学院本着学生安全与专业训练同时保证的目的,现将自主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学院有权取消其专业实习成绩(将影响按时毕业)。
一、自主实习单位资格审查:
1.专业实习单位经营业务范围必须与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相关。原则上应首选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的县级以上媒体单位,如: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社、网站、融媒体中心等。
2.在公立、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例如县级以上媒体单位、政府机关宣传部门等)实习的学生,可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但需要提供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接收函,实习接收函应注明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实习时间段等关键信息,并提供实习指导老师姓名与联系方式(手机)。其中,非媒体单位的接收函必须写明实习内容,证明该实习从事的工作内容与专业相关。
3.在企业性质单位的实习学生,必须提供企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在营业执照上标注的企业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和专业相关的经营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同时提供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接收函,实习接收函应注明该同学姓名、身份证号,实习时间段等关键信息,注明实习工作内容,并提供实习指导老师姓名与联系方式(手机)。
提交说明:以上文件实习单位资格审查相关文件学生保存纸质版(实习完成后统一提交),将电子扫描版发送班主任,交学院审查。
二、通过自主实习单位审查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购买的保险单
2.自主实习申请书(附件1)
3.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
4.自主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
5.自主实习家长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
6.自主实习开始后,学生每周提交自主实习过程管理表(附件5),共12周。
7.实习完成后,按学校要求,手写填写专业实习成绩考核鉴定表。(附件6)
提交说明:
1.实习前:个人购买的保险单、自主实习申请书(附件1)、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自主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自主实习家长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需在实习开始前完成,学生保存纸质版(实习完成后统一提交),将电子扫描版发送班主任,交学院审查。
2.实习中:实习开始后,每周提交自主实习过程管理表(附件5),学生保存纸质版(实习完成后统一提交),将电子扫描版发送班主任,交学院审查。
3.实习结束:将实习单位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实习内容说明等)、个人购买的保险单、自主实习申请书(附件1)、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自主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自主实习家长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自主实习过程管理表(附件5)、专业实习鉴定考核表(附件6,一式2份),全部纸质版,装档案袋交给各班主任,班主任收集完整后交学院教学办存档。
范长江新闻学院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