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长江新闻学院毕业论文管理规范
来源:范长江新闻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2-03-02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2021)、《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创作)工作管理办法(修订)》(2018),结合新闻学院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在《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创作)工作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有所增补。

第二条 毕业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原则上应在第七学期末下达任务书,学生于下一个学期开学前完成选题及文献查阅等工作。毕业论文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申报题目、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审阅、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归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分别成立校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条 学校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在分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进行,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制定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性文件及操作规范,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

2.开展毕业论文工作过程管理,抽查毕业论文并做质量评估。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4.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

第五条 二级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在二级学院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

1.根据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性文件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拟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安排布置毕业论文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动员。

2.做好毕业论文质量监控,开展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尤其要做好题目审查、开题、期中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3.审定毕业论文成绩。

4.评选并向学校推荐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5.开展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第六条 教务处与二级学院应共同做好毕业论文各环节质量监控,保证毕业论文质量。

第三章 选题

第七条 选题基本原则

1.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选题应与教学、科研、生产、文化和社会相结合,其中工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应结合工程、生产和实际应用;理科类、经管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文科类、法学类、教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应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实用性,能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

3.选题应有利于学生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锻炼与提高,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选题的难度和份量应适当,工作量饱满,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努力后能完成任务。

5.毕业论文应保证学生一人一题。毕业论文选定的题目确需由多人完成的,应明确各自的分工和任务,独立完成分工部分任务。

第八条 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选题原则拟定题目,明确完成该课题需具备的条件。学生也可自拟题目,但应符合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并得到指导教师同意。

2.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论文题目申报,教研室对申报题目进行审核。3.二级学院对教研室审核的题目进行审定,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4.公布毕业论文题目,完成学生选题。毕业论文题目一经选定并上报后,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变更题目,应经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院长同意,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第四章 指导教师

第九条 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助教(或同级专业技术职称)可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要求执行(标准中未作要求的,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

2.聘请校外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聘请的校外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当于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学院应做好过程质量监控,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条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2.指导学生选题并下达任务书,审核学生开题。

3.检查和指导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指导学生按规范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工作。4.负责审查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是否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发现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应及时加以制止。

5.指导学生准备毕业论文答辩,就学生的学习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等方面给出评定意见、评定成绩。

第五章 学生

第十一条 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以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毕业论文获取新知识,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

1.在撰写毕业论文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二级学院或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原则上不准请假。如因病因事确需请假,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缺勤(含事、病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时间的 1/4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2.按要求完成以下内容:

1)选定毕业论文题目后,认真准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按照指导教师下达的毕业论文任务书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提出的各阶段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至少一次)。

3)毕业论文正文原则上不少于 0.8 万字,中、英文摘要 300字左右 (外语专业论文的摘要不少于 200 个单词)。撰写格式及标准详见《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撰写规范》(附件2)。

4)按时按要求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3.学生应对自己完成的毕业论文负全部责任,毕业论文检测达到学校要求后提交指导教师审阅。对论文作假行为者,成绩记零分,并依据《内江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第六章 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审阅和评阅,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成绩评定参照《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价标准》。

第十三条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审阅环节者,不得进入评阅环节;未通过评阅环节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第十四条 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 1 名,成员为 7 人以上单数。答辩委员会在二级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需要可成立若干答辩小组(一般为3~5 人),设组长 1 人。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职责

1.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本学院答辩工作。

2.必要时组织并主持院级公开答辩工作。

3.审定毕业论文答辩成绩。

第十六条 答辩小组成员应通阅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设计好答辩时的有关提问。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答辩应按程序进行,并做好答辩记录。答辩成绩应当日公布,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应重新进行答辩。答辩程序为:

1.答辩委员会主席或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2.学生报告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10 分钟以内);

3.答辩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10 分钟以内)。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应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各部分构成比例为: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 40%、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占 20%、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占 40%,综合成绩按百分制(取整)计分,成绩经答辩委员会核定后向学生公布。

第七章 检查和过程管理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的检查以二级学院为主,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随机抽查。二级学院检查工作围绕毕业论文的各主要环节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时间安排:论文写作进行时间一般为第七学期开始至次年 5 月初。以 2022届毕业生为例,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具体时间安排示例如下:

1)毕业论文基础辅导与选题讨论:2021 年 9 月至 10 月

2)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2021 年 11 月至 12 月

3)撰写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2022 年 1 月

4)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022 年 2 月

5)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022 年 3 月

6)中期检查:2022 年 3 月 30 日

7)完成毕业论文定稿: 2022 年 4 月

8)论文相似率检测时间: 2022 年 4 月中旬

9)提交全部毕业论文相关材料: 2022 年 4 月底

10)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2022 年 5 月中旬

2.具体过程要求

1)选题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和指导学生人数是否符合要求;题目是否符合选题基本原则;是否按程序进行申报和审定。

2)开题检查:毕业论文任务书是否科学、规范填写并下达学生;学生是否进行了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3)中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是否按任务书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已经完成的研究工作及结果、后期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进度安排、存在主要问题、如期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中期检查由学生、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共同完成。

4)答辩检查:学生是否符合答辩资格;答辩工作安排是否符合要求;答辩程序是否规范;学生答辩材料是否完备和规范;成绩评定是否合理等。

5)论文复查:毕业论文质量与评定成绩是否匹配;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第二十条 学校每年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抽查,主要从毕业论文质量(选题、内容、撰写规范、指导过程)和档案管理两方面进行评价。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检测结果,重复率应控制在 20%以内;重复率高于 10%原则上不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第二十二条 二级学院应切实保证毕业论文工作规范、有序、优质完成。对未获得答辩资格和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应要求学生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并取得答辩资格后,同推迟答辩者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合格者,应随下一年级重修。

第八章 评优与奖励

第二十三条 学校每年组织评选一次“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具体评优及奖励办法见《内江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所有毕业论文原件、附件、《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手册》等,由二级学院负责归档保存。

第十章 附则

附件:

附件 1.(重要)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2021)

附件 2. 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其中包含《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创作)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价标准》、《内江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 3.范长江新闻学院毕业论文要求及质量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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