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30日,播音与主持艺术教研室召开教研室会议,就《内江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业绩认定和计分管理办法(试行)
》(内师院发[2021]184号)、《内江师范学院高质量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内师院发[2021]185号)等文件展开学习,进一步明确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教师岗位职责和教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
会上,全体教研室老师对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解读,教学科研业绩认定和奖励办法体现了三大变化,分别是变化一:结构变化,一变三;变化二:积分不再和奖励挂钩,积分和奖励可同时享受;变化三:认定方法叙述简洁化。此外,还重点就文艺创作成果与体育竞技认定方法进行了交流,如:国家级文学艺术类作品获奖最低为100分;取消了出版类散文、小说、诗歌、诗曲的字数和诗作行数限制:取消了作品(文艺、影视等)首次公演或播出的时长:非常设性文艺展演、文艺评奖、体育竞赛,若证书加盖国徽章给予认定相应的级别和计分。
教研室教师们通过本次会议相关文件的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明确了教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也为接下来的科研工作指明了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教研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