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长江新闻学院实验室课外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范长江新闻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2-01-02   字体:【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实验室相关管理文件,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前提下,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特制定实验室课外使用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验室课外使用申请流程

在申请课外使用实验室之前,必须先到弘文楼531办公室进行咨询,确认实验室是否可以被借用。在确认可借用后,提交《范长江新闻学院实验室课外使用申请表》,规范填写使用时间、地点、原因、申请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指导教师,以及确保设备安全和实验室整洁的承诺,并由申请人和指导老师签字确认,由院长审批。

二、课外借用实验室的注意事项

1.课外借用实验室,需要提前10分钟到弘文楼531办公室请实验室老师开门。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使用时间或取消使用,申请人必须提前1小时告知实验室老师。如果到了申请时间,仍无人员找实验室老师开门,将视为申请人已取消使用实验室。此类现象在一学期内出现1次,将取消申请人及其所在班级学生在该学期内的课外使用实验室权利。

2.在课外使用实验室,指导老师必须到场指导。指导老师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如果发生安全问题,指导老师由学校依规处理。申请人及其所在班级全体学生接受安全教育,并在该学期内不能在课外使用学院实验室。申请人须认真填写讲桌上的《实验室运行记录表》,并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3.使用完实验室后,必须正确关闭设备和锁门并拍照发给实验室老师。如果发现未关闭实验室设备、门窗的情况,将取消申请人及其所在班级学生在该学期内的课外使用实验室权利。

4.申请人应在使用结束后及时清除道具、矿泉水瓶等非实验室物品,必须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将桌椅板凳、实验设备物归原位。如果发现使用后未保持实验室整洁,将取消申请人及其所在班级学生在该学期内的课外使用实验室权利。

5.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和周六周日如非必要,实验室原则上不课外使用。

6.在实验室举办的学术活动无需申请,但是需提前通知实验

室人员并认真填写《实验室运行记录表》。

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实验室使用环境。如有疑问或建议,请随时联系学院实验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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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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